董座妻子主張,先生包養女伴長達12年,期間該女子生了2個小孩,並透過經濟幫助營造出富裕生活。她不僅加入扶輪社,還以「某某夫人」的名義活躍於社交場合,伴隨董座參加應酬,舉止親密甚至擁吻。
原配指控,丈夫每月為小三支付豪華住房租金,並負擔其子女高昂學費,甚至讓小三冒領每月5萬元的董事酬勞。據估算,花在小三身上的生活費用已超過千萬元。
元配向法院陳述,飯局妹與董座不僅有長期的同居關係,更經常共同出現在應酬場合,雙方的親密互動及肢體接觸更是頻繁。
原告表示,在丈夫外遇期間,她需獨自承受喪親之痛,並因罹患癌症飽受身心煎熬,在醫院獨自抗癌治療,而丈夫與小三卻過著逍遙生活。小三甚至用電話和訊息挑釁她,基於這些惡劣行徑,她提告小三求償500萬元。
小三的辯解
小三辯稱,她是在偶然場合上認識男方,一直以為對方是單身。當時,男方對她表現出極大好感並持續追求。儘管偶爾答應邀約並進一步發生性關係,但雙方並非穩定戀情。
直到懷孕後,男方才坦承婚姻狀況,但她決定獨立撫養孩子。因男方希望履行父親責任,兩人才維持聯繫。後來,董座妻得知此事介入,她便決定斷絕與男方的聯繫,並表示孩子並非男方親生。
小三強調,她自小是眾人眼中的「富家女」,追求者眾多,家境優渥,完全沒有必要陷入已婚男人的糾葛。她稱自己憑藉家族企業背景及親友人脈加入扶輪社,但遭到包養董座妻無端指控。
她還提到,她原本住在父親的房子,因男方聲稱要替她買sugardaddy房才搬家,否認收到租金支持。至於孩子學費,她認為是男方的自願行為,而非她主動要求。
法院判決
最後,法院認定小三侵害董座妻的合法權益,考量妻子多年來飽受折磨,以及家庭資源被甜心花園不當使用,判決小三應賠償20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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