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名董座包養小三12年生2子 法院判決揭真相

某知名公司董事長被爆秘密維繫飯局妹長達12年,對方不僅假冒董座配偶,還與男方以夫妻名義現身場合,公然包養形影不離。更驚人的是,小三將與不知名男子所生的2名子女偽稱是其親生子女,藉此騙取巨款,令元配怒不可遏,一狀告上法院,求償500萬元。

法院判決:小三須賠200萬,可上訴

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,小三的行為情節重大,嚴重侵害元配的配偶權,最終判處小三賠償200萬元,且判決結果不排除上訴空間。

案情回顧:12年婚外情與私生子疑雲

根據判決書內容,元配主張,被告自98年起與其丈夫展開婚外情,時間長達12年。被告原為社交女伴,卻對外自稱董座太太,並與董座共同出席各種活動,在場合中多次進行擁抱、親吻,甚至唆使董座忽略自己的2名親生女兒。

元配控訴,小三的行為不僅破壞婚姻和諧,還試圖以兩名非親生子女為藉口,騙取金錢利益,因此訴請賠償500萬元。

小三辯稱:不知男方已婚,主張不婚主義

小三則表示,她在友人聚會上認識男方,並誤以為該場合所有參與者皆為未婚。她自30歲起便抱持不婚主義,當時男方主動追求,她偶爾答應邀約並發生關係,但兩人並非正式戀愛。小三強調,男方從未提及婚姻狀況,直到真相曝光後,她立即終止關係,並告知男方,他並非子女的生父。

法庭結論:小三行為逾越分際

法院審酌,儘管小三與男方曾一度分手,但在明知男方已婚的情況下,她仍選擇復合交往,並持續維持至110年10月元配揭發為止。兩人之間的親密互動,包括共同養育子女等,已明顯超越一般男女正常包養行情交往的分際,且違背社會通念,構成對元配婚姻生活的嚴重侵害。

法院最終判決,被告應賠償200萬元,認為此金額為包養網
適當懲罰,但全案仍留有上訴餘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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